中共盐城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教育资料汇编
2020年第7期,总第11期 纪委办公室编印
科研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一)
近年来,高校科研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现转发近几年全国高校发生的违规套取科研经费典型案例。
1.北京邮电大学套取科研经费设“小金库”涉280余万。经查,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既反映了学校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最终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晞党内警告处分。
2.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套取科研经费、贪污问题。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宁利用所担任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负责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同被告人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被告人张磊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李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张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3.安徽理工大学能源与安全学院教授何启林虚报冒领科研经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何启林未将企业支付的横向科研项目款项转入学校财务,直接交厂家用以预付材料购置款,造成资金风险。2011年至2013年,何启林以多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列支“学生助研补助费”,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向审计人员提供了与事实不符的说明材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何启林降低岗位等级(教授三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
4.安徽农业大学茶与食品科技学院茶叶系主任、教授李立祥涉嫌虚列支出转移并侵占科研项目经费问题。李立祥2012年在科研经费支出中虚构材料采购事项,将科研项目33.26万元分批从安徽农业大学账户转移到与其合作企业的账户,套取科研经费20万元,违反有关规定。鉴于李立祥能配合调查,主动退回全部款项,安徽农业大学研究决定给予李立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免去系主任职务。
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广大科研人员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避免有意或无意地违规,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