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教育资料汇编
2020年第8期,总第12期 纪委办公室编印
科研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二)
近年来,高校科研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现转发2019年全国高校发生的部分学术不端典型案例。
1.江苏大学戴美凤学术不端事件。2020年4月初,Nature杂志旗下知名期刊《科学报告》(Scientific Reports)主页上刊发一则撤稿声明,一篇完成于2015年的论文被撤。在解释撤稿原因时,编辑部认为该论文大量抄袭了匈牙利布达佩斯技术经济大学的一篇于2013年完成的本科毕业论文。被撤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江苏大学理学院戴美凤教授。
事件发生后,江苏大学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涉事教授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处理。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立即着手调查相关情况,并邀请了校外专家进行情况认定。4月22日,江苏大学校长办公会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对理学院教师戴美凤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及处理意见的汇报。会议研究认为:戴美凤团队发表的论文在采用或转引国外本科生研究成果时,未注明引用出处,属于科研失信行为,并造成了不良影响。会议通过处分决定:戴美凤3年内不得评选先进、晋升职称职务以及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戴美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尽快改正错误。
2.南京大学梁莹学术不端事件。南京大学教师梁莹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学校党委(行政)对梁莹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或退出有关人才项目的处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学校有关院系、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3.华中师范大学邓大才学术不端事件。邓大才存在一稿多投、论文重复、抄袭等学术不端的问题。中国知网显示邓大才发表415篇学术论文,其中几十篇一稿多投,部分论文存在自我重复与抄袭,尤其是早年发表的论文问题更为严重。2019年,校方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后通报了对邓大才同志“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学术不端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终止其相关项目的申报。
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徐承彬论文抄袭事件。2019年7月,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徐承彬被网络举报。徐承彬在2007年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上的论文《后台动态管理系统》,与2005年赵洁红等人在《长春工程学院学报》上的论文《后台动态管理系统》相似率95%以上,题目一字不差,内容更是几乎没改,文字、图片和核心原代码都一样。2019年7月7日,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研究决定,解除徐承彬副教授岗位聘任;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5.天津大学戴路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事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天津大学戴路2018 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近现代建筑遗产记录信息化技术及其保护再利用研究”(申请号5187081661)申请书的框架和大段内容抄袭了东南大学方立新2014 年获资助基金项目“南京民国建筑修缮BIM 模型实例库的构建及其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研究” (批准号51478102)申请书。
经调查核实,戴路在其2018 年申报的基金项目“近现代建筑遗产记录信息化技术及其保护再利用研究”(申请号5187081661)申请书中,抄袭剽窃了其2014 年评审过的东南大学方立新获资助基金项目“南京民国建筑修缮BIM 模型实例库的构建及其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研究”申请书(批准号51478102)的内容。
经监督委员会五届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务会议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取消戴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 年(2019 年4 月9日至2023 年4 月8 日),取消戴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议、评审资格 7 年(2019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给予戴路通报批评。
学校党委2019年印发了《盐城师范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办法中将抄袭剽窃、篡改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道德方面的问题列入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广大科研人员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遵守学术道德。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中国青年网)